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7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12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巡察整改视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通过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剖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方面27个问题逐一分解,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三是聚焦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推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巡察反馈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整改方案亲自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措施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在整改过程中,定期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强调,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班子建设,凝聚整改合力。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班子成员抓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定期对班子成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建立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党组书记亲自带队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整改工作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整改方案中制定的27条整改措施,已落实27条。已完成整改事项27个。整改过程中制定制度3项、修订制度2项。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标准不高,聚焦主责主业发力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深入问题。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了年度学习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次数,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
(2)节约型机关创建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省市文件规定,按照程序开展节约型机关复核工作。二是根据自评、核查结果,已于2024年12月6日对节约型机关创建结果进行了公布。三是及时整理节约型机关创建材料,并存档备查。
(3)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滨机发〔2024〕1号文件精神,每季度对区内13家机关食堂开展反食品浪费评估和通报,督促各机关食堂开展反食品浪费自查和检测,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整改。二是中心领导班子带队,于2024年9月23日至26日,对区内各机关食堂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工作。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公务用车编制分配不精准。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4年10月更新了全区公务用车编制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和实有公车变动情况,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公务用车编制情况及各单位实有公车情况。
(2)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后。
整改进展情况:《滨州市沾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细则》(沾机政〔2024〕4号)已于2024年6月18日印发。
(3)公车处置监管有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4年9月20日制定《滨州市沾化区公务用车处置管理办法》,细化公车处置各环节,详化公务用车处置流程。公车处置完成后,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做到无遗漏。
(4)公车维修保养制度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4年9月20日制定《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制度》,按照“节约、适度”原则,规范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严格落实维修台账登记。
(5)执行公车定点加油规定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于2024年6月1日起,落实加油“一车一卡”原则。下一步,将持续落实该原则,并做好加油公示及加油电子记录留存。
(6)定点租赁社会车辆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发送工作提醒,督促各单位按时上报租赁社会车辆情况。二是切实强化监管举措,2024年9 月,到各乡镇(街道、海防)、各经济园区等租车较多单位实地查看了租车台账。
3.针对国有房产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
(1)国有房产底数不清。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出租情况进行了摸排清查,2024年3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各单位出租房产土地进行了评估,更新完善出租管理台账,重新签订到期合同22份。二是建立了定期排查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做到底子全、台账实。
(2)国有房产保值增值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扩宽宣传渠道,加大招租信息宣传力度,在小区内张贴招租通知,确保居民能够及时了解到车库招租信息。二是紧紧围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目标,多次研讨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截至目前,新增出租两间闲置车库。三是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闲置资产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3)国有房产出租监管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沾化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出租房产土地原则上应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公开招租。已签订的短期租赁合同在 2021年12月31日前未到期的可继续履行合同,待合同到期后按本细则的规定执行,原租户优先按当期的评估价续签合同”,据此,原租户可按当期评估价格优先承租。
4.针对餐厅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职工餐厅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督促职工餐厅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烹饪和服务技能水平,并结合季节转换及时调整更新菜品。二是督促食堂管理员加强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菜品责令其重新加工。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就餐满意度调查,针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存在廉政风险方面问题
1.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于2024年11月13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精准把握党组工作的职责、原则和程序。二是完善了《沾化区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和要求。三是规范召开党组会议,如实记录党组成员的发言内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会前、会后及时向派驻组进行报备。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8次,未出现“非党组成员参与决策表决‘三重一大’事项”情况。
2.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1)研究党建工作少。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列入了党组议程。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2024年10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就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对下一步党建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
(2)党组织关系应转未转。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与两名党员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并协调配合他们将党组织关系转到了相应的社区党支部。通过与社区党支部的沟通协作,确保了党员组织关系的顺利转接。二是通过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培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组织生活等方式,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其中,2024年11月,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联合开展“党建联建聚合力 在知爱建向未来”主题党日活动1次;2024年12月,与多个区直机关单位联合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奋勇开创新局”主题党日活动1次,通过丰富的党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针对工作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1)抓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了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的重要论述,强化“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工作理念,树牢“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责任意识。二是细化任务部署,对涉及多个科室的工作任务,明确由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形成从部署到落实的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地。三是深入调研,2024年9月,对各乡镇(街道、海防)、各园区在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存在的即知即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2)房屋出租费收缴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为及时收取行政大厦B1层超市剩余1年的租金,中心多次安排人员联系承租公司负责人,督促其按时缴纳租金,因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困难,2025年1月26日,承租公司完成缴纳。下一步,要严格按照《沾化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房产土地出租的租金应按年或一次性预收,出租当年的第一年租金由房产出租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承租人收取”收缴房租,并在缴纳税费和办理房产交接完毕的3个工作日内上缴区财政非税结算户。
4.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红头文件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改进文风,提高行文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中心《公文处理工作管理规定》,凡以区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名义的行文,须按程序审批方可行文。三是出台完善红头文件登记表,明确红头文件出台登记时间、文号、登记人。巡察整改以来,共印发红头文件28份,均规范登记存档。
(2)文风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提高工作标准,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建立两人以上审核机制,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3)超出合作期限签订租车合同。
整改进展情况:已与出租方签订该合同的补充协议,重新商定了合作期限。
5.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账务处理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财务人员不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导致漏记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工作内容及制度要求,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在日常工作中,与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及时对账,确保收入数额与财务系统记账一致。二是我单位出租出借、处置收入除邮储银行租金收入全部为非税收入,直接通过《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入财政局国库,不存在租金存放、使用及剩余资金问题。
(2)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财经纪律及报销指导文件,加大各种报销材料审查力度,做到不留遗漏、照章报销,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三)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巡察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省委巡视组来我区巡视,所购买的办公家具固定资产由财政局集中收入公物仓。经公物仓交接清单计52.9万元,其中6.5296万元资产暂存我中心仓库,3.8704万元资产归我单位使用,我单位实际使用的资产已记账;以前年度漏记的8.8万元资产,已进行固定资产补记。
(2)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合同签订审核把关长效机制,明确合同签订人是第一负责人,做好合同编号、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逐项审核,确准无误后签订合同。二是组织人员集中学习了《民法典》合同编部分内容,深入了解签订合同、合同效力的注意事项,确保合同签订规范到位。三是定期开展合同签订情况复查,重点检查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形成合同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深化整改落实。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对整改全程的监督及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杜绝一切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的现象,切实保障整改成效的稳固性与持续性。
(二)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的整改不力、进度滞后情况,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通过严肃问责,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定期召开整改工作协调会议,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工作推进有序、高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出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10137;邮寄地址:滨州市沾化区金海五路166号116室,邮编:256800;电子邮箱:7810137@163.com。
中共滨州市沾化区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党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