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热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0 15:17:19 点击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沾化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微信、网站及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开展自学,并就学习感受进行热烈讨论。

“什么事情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怎么进行检举控告?以前有些群众存在一些误解,认为有事找纪委见效最快、效果最好,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困扰,《规则》的出台将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比如,针对实名检举控告,《规则》规定要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同时在办理时限上也明确规定。对重复检举控告的,不再告知。”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李志辉认为《规则》的出台为解决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

“《规则》对检举控告对象、内容,处理程序和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让我们处于信访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找到了蓝本,有了《规则》,对信访受理工作更加有信心、有底气。”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郭美在学习《规则》后满怀信心地说道。

“检举控告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党中央制定出台《规则》,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定下制度、立起规矩。”该区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王梅在学习《规则》后深有感触,《规则》不仅保障了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也为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提供了遵循。

大家纷纷表示,将扎实抓好《规则》学习贯彻,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和举措,让《规则》落细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群众期望。

沾化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同时,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版权所有:中共滨州市沾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州市沾化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金海五路166号 邮编:256800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9030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