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纪委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2 14:49:01 点击量: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党员干部进一步增添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营造崇尚实干、激励担当的浓厚氛围,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核查的6起10名党员干部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问题予以澄清并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对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彭李派出所5名民警的失实检举控告。2020年11月,滨州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彭李派出所民警牛锋、鲁曰强、邢华、王炀、孟凡埸等5名民警在询问室将赵某打伤的检举控告。经滨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滨州市纪委监委于2021年1月7日予以澄清。
       二、关于澄清对滨城区滨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王新军的失实检举控告。2021年5月,滨城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王新军向某公司老板索要物品的检举控告。经滨城区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滨城区纪委监委于2021年5月21日予以澄清。
       三、关于澄清对沾化区富国街道城中社区书记郭九涛的失实检举控告。2021年3月,滨州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郭九涛违反生活纪律的检举控告。经沾化区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沾化区纪委监委于2021年5月13日予以澄清。
       四、关于澄清对邹平市好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孟凡谨的失实检举控告。2020年4月,邹平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孟凡谨利用负责高铁拆迁的便利条件套取国家拆迁款的检举控告。经邹平市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邹平市纪委监委于2021年2月8日予以澄清。
       五、关于澄清对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旭东的失实检举控告。2020年10月,滨州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刘旭东收受贿赂、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检举控告。经邹平市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邹平市纪委监委于2021年2月20日予以澄清。
       六、关于澄清对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科长冯国敏的失实检举控告。2020年2月,阳信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冯国敏违规收受礼品的检举控告。经阳信县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阳信县纪委监委于2021年2月9日予以澄清。
       以上澄清的失实检举控告中,既有实名举报,也有匿名举报,有的是因为不了解情况、道听途说而错告,有的则是动机不纯、捏造事实而诬告陷害,损害了被举报人的名誉,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破坏了政治生态,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纠正。自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22起3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体现了党组织“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当前,“双型”城市建设、“83”工程等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正处于全面推进、攻坚突破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一大批敢闯敢试、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党员干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断释放激励担当作为“正能量”,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败、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继续奋发有为、敢于担当作为,在开启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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