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小课 | “村支书用公家钱孝敬父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7 11:48:47 点击量:

 “一时贪婪,最终自食苦果。”最近,河南省范县纪委监委组织当地党员干部,观看了以颜村铺乡教场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培红骗取低保、套取工资的典型案例拍摄的专题片《案鉴》。刘培红是如何套取低保金和工资的?又是怎么被查处的?事情还得从一封匿名举报信说起。

2019年4月,河南省范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来自颜村铺乡教场村的一封匿名信:

“俺村支书刘培红违规办理低保,用‘公家钱’孝敬父母。”

2019年8月,范县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到颜村铺乡教场村村室向村民代表反馈:

“乡亲们,经过调查,决定给予刘培红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调查细节

“举报内容是违规办理低保,那就从低保金名单查起。”收到举报后,范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核。核查组第一时间奔赴颜村铺乡民政所,在近年来享受国家低保金的名单中,发现了蛛丝马迹。

刘培红父母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名单之列,但翻阅附在后面的户籍信息,家庭成员中却没有刘培红。“难道是为申请低保,提前办理了分户?”核查组随即赶往乡派出所了解情况。

果不其然,核查组通过户籍查询系统发现,刘培红在申请低保之前,就已经把父母户口与自己分开。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核查组又来到银行调取详细流水,发现最初的低保金是直接打到刘培红卡上,后来又变更为他母亲荣某云的银行卡。

“看来群众举报属实,有必要把同批次办理低保人员逐个排查一遍,看还有没有其它优亲厚友情况。”核查组组长顾洪峰说。

排查中,核查组竟然发现了“意外收获”:教场村村委会主任刘纪华、村党支部委员刘金柱分别以父亲、弟弟和哥哥、嫂子的名义违规办理低保的问题浮出水面。正当准备对三人同时启动谈话程序时,核查组又在村“两委”干部名单里意外地发现了刘培红妻子石某霞的名字。

“这事儿蹊跷啊,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夫妻二人都是村干部的情况,会不会是吃空饷?”为避免打造惊蛇,核查组决定继续从外围开展调查,深入村里部分群众家中走访。

“大爷,您是老党员了,石某霞是村干部吗?在村里负责啥工作?”

“她咋会是村干部,没公示过她的名字,也没见她干过啥……”

经过多方走访,核查组摸清了实底,正式启动谈话程序。面对低保名单、银行流水、工资花名册等证据,刘培红低下了头,案件真相也水落石出。

这出“低保孝亲”的戏码还要从2012年2月说起。

当时,颜村铺乡教场村正在开展低保评定复审工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刘培红整日忙于审核、报送资料,时常加班加点。“天天熬夜帮别人整理材料,自家地里活儿都顾不上,得想个法子找补回来,不如给父母也办个低保……”刘培红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在一次酒席上,刘培红接到乡民政所负责低保工作人员的电话,当即与同席的刘纪华、刘金柱商量。三人一拍即合(此二人已另案处理),决定各自以家人名义申请,骗取低保金。

刘培红伪造村“两委”民主评议签字,把不符合低保评定条件的父母刘某振、荣某云申报为低保户,2012年7月至2016年6月,共虚报冒领国家低保资金10796.8元。

尝到甜头后,刘培红又打起了虚设工资的主意。在村“两委”干部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以妻子石某霞的名义向颜村铺乡政府申请村干部工资。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共套取工资16600元,其中用于村内招待费13370元,打扫卫生费等2230元,个人红白事随礼1000元。

2019年7月25日,刘培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资金27396.8元予以收缴。2019年10月30日,刘培红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纪法小课

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村干部发生蜕变,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破坏的是基层政治生态。刘培红身为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对低保金、村干部工资下黑手,必须狠抓严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刘培红贪欲作祟,以权谋私,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自食苦果。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强化纪法意识,牢记公权姓公,廉洁用权,切莫让刘培红的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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